□刘军
近日,齐鲁晚报上一篇关于济宁私划道路停车位问题的报道引起了较大反应。近年来,随着我市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攀升,城区道路停车位日益成为稀缺资源,不少沿街商户未经交警部门容许,纷纷在门前道路上私划停车位。这种车位方便了店家和少数顾客,却占用了非机动车道,妨碍了通行,造成了必定的交通安全隐患。
其实,这场看不见硝烟的城市道路“圈地运动”背后涌动着的是一种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冲突,经济利益与社会义务的冲突。对此,西方国家已经有过前车之鉴。但不同的是,西方社会的广泛共鸣是商家在掘取经济利益的同时,必须承担必定的社会义务,自觉保护法律的尊严。而在我国,这种义务感还没有真正落地生根,全面开花。
要想彻底铲除霸道的“占地为王”潜规矩,还城市道路真正的干净畅通,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一方面,商家要加强守法意识、自律意识,不做违法之事;另一方面,交警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必要时开展专项治理,大力取消非法停车位。同时,宽大司机朋友也要“多长一个心眼”,拒绝黑车位,拒绝乱停车。如此一来,黑车位自然也就成不了气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