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国资委督促相干公司向工人们退费。
“举动”期间,各地破获外派劳务范畴违法犯法案件112起,抓获犯法嫌疑人146名,涉案总金额为2.6亿元。其中罗、龚案的涉案金额有6000多万元,占到近四分之一。在罗马尼亚的华工有3000多人,被罗、龚推介去的就有800多人。
朝阳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罗、龚二人违规经营的行动,严重捣乱市场秩序,遂以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
专家建议
尽快出台相干管理条例
商务系统官员认为,“黑中介”是引发外派劳务纠纷的主因,“罗马尼亚劳工案”是典范。他们建议,应加大非法外派劳务的查处力度,建立外派劳务管理机制,明白各部门的义务。
同时,应尽快出台《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确保外派劳务人员产生事故和纠纷时能得到支援。
庭审现场
不认罪自称不懂得“中国行情”
上午9点半,55岁的罗颖和56岁的龚小宁被押进法庭。罗颖猫着腰,时不时晃动着身材,一副不在乎的样子。看到在场的记者在摄像、拍照,她非但不羞愧,反而一直在笑。
开庭后罗颖和龚小宁告诉法官,自己是退休职工,一直从事国外劳务输出。
听完检察官宣读起诉书,罗颖不认罪。
“我没利用个人关系承揽劳务,我长期在国外,不知道个人不能从事这项业务,没有利用富源国际的资质,也没有捣乱市场。”她说。
“我的看法和她一样。”龚小宁附和道。
听说罗缺劳工决定“合作”
罗颖说,她是从罗马尼亚欧石公司听说罗马尼亚缺建筑工人。
“根据罗马尼亚的法律,劳务中介个人不能做,所以我就接洽上了富源国际公司。”
罗颖告诉法官,富源国际主管出国劳务的副总张某是自己多年的朋友。听说这个消息后,张某说去和劳务部请示。
“具体怎么请示的我不知道,总之最后张某告诉我可以做。”
“他们没有输出到罗马尼亚的经验,而且项目是我们介绍的……”罗颖把话说了一半就停住了,顿了一顿说,“张总后来和单位商量,批准和我们签委托协议。”
“收费多少是没有标准的”
对于800多名工人和6000多万元的经营额,罗颖表现认可,但说:“那些钱都是‘毛收入’,而且中介收费是没标准的,我们问过。”
罗颖告诉法官,他们的支出很多,有机票、使馆签证费和给欧石公司、富源公司的分成等。
在法官重复追问下,罗颖说:“我们要管理工人,这也要钱。”
“那你们不挣钱吗?”法官问。“我们和工人签的是4年的合同,剩下的钱才是我们的。”罗颖说。
她又说:“2008年工人最多每月挣1500欧元。后来涨中介费,是因为经营得好,大家都愿意来。”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持续。
文/记者 付中 实习生 李媛媛 郭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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