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举报银行涉嫌价格垄断
建立有服务收费联席会议制度 规定不得擅自变更收费标准
本报讯(记者孙莹)多家商业银行近期陆续进步跨行ATM取款手续费、账单打印费,新增小额账户管理费等收费项目,甚至在收费涨价幅度上都基础一致。今天上午,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王斌、王兴两位律师以国民身份向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寄函,举报中国银行业协会及各商业银行涉嫌价格垄断,恳求两委进行调查。
惠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斌律师告诉记者,虽然中国银行业协会公开表现“商业银行收费合法合规”,但是,他和同事王兴律师在浏览中国银行业协会的官方网站时却发明了一些问题。
比如,中国银行业协会40家会员单位代表早在2005年就共同签订了《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等三个文件。其中明白载明开展中间业务要加强同业之间的沟通,杜绝恶性竞争、垄断市场等行动,不得以减免或承担相干费用为条件进行不正当竞争;严格履行业务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进步和下降政策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标准要对外进行公示等。
2006年中国银行业协会自律工作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提出研究制定银行卡及电子银行业务、结算类业务和代理类中间业务等行业收费标准,分辨由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牵头。
此后,从2007年至今年,中国银行业协会多次组织召开了由银行相干人员参加的银行业务收费标准课题研究座谈会和收费联席会议。中国银行业协会的年度报告中还提到建立了服务收费联席会议制度。
两位律师认为,商业银行在银行中间业务收费问题上有达成垄断协议以变更服务价格或固定价格变更幅度的重大嫌疑,限制、消除了正常竞争。《自律公约》规定商业银行收费需进行同业之间的沟通,不得擅自变更收费标准。这一规定明白请求进行价格协同。商业银行就服务收费问题召开过研究会、座谈会和联席会议。行业组织还直接组织制定行业服务收费标准,限制消除行业竞争。利用行业组织优势发明沟通及协同机制,为经营者达成价格垄断协议供给方便条件。“这些线索足以表明,经营者之间在变动价格前有可能进行沟通协同,符合认定经营者之间达成了价格协议或者协同行动的标准。行业协会则促成或增进了经营者之间价格垄断行动的形成。”
两位律师表现,各商业银行不应当在市场竞争本不充分的国内市场,通过各种名目标收费自肥。行业组织更不应当利用组织优势,通过制度安排在行业收费上和谐举动,限制和排挤竞争,完整背离了行业组织存在的意义,不利于中国银行业的长远发展。
由于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统一组织、领导、和谐反垄断工作,国家发改委负责涉及价格垄断行动的调查和处分。因此,两名举报人分辨向两委寄函,恳求两委根据他们供给的线索,依法调查有无价格垄断行动存在,依法作出相应处理。J001
有话要说
Smile.Elaine:银行收费不明,见怪不怪了。
KAI @ XIN:不收费那些高管哪有高薪!
平民百姓:最近我去银行挂失,被告诉要收费20元,太过火了。
风中的承诺:坚决批准律师举报,银行的霸王条款还少吗?
★感恩★:银行现在天天诱惑年轻人办信用卡,这不是什么好事,尤其是对一些自制力差的青年人!
风语者:美国有谢尔曼法制裁垄断公司,不知道我们的反垄断法能否严格规范银行间达成的垄断协议。
浩坤:银行作为社会商业行动的稳固器实际上是履行了政府的部分职能,它的收费应当仅限于个性化的服务项目,而基础项目应当是免费的。
好好好:我等待有该有的答复,但并不抱太大的盼望!
青松:上市公司的事迹每年都大增还要不断进步收费标准。
骑鹿人:这不是“垄断问题”,这就是“习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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