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17日讯 记者从有关部门懂得到,目前,哈尔滨市宝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路兴林因涉嫌欺骗被公安机关调查。
今年5月,哈尔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调查哈市涉及地铁棚改拆迁补偿问题过程中,发明哈尔滨市宝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路兴林等人采用编造虚伪事实、捏造房产证等手段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将案件移送哈尔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审理。6月2日,哈市公安部门以涉嫌欺骗对纪委移送的案件立案侦察。据介绍,路兴林,男,45岁,系哈尔滨市宝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哈尔滨市第十三届国民代表大会代表。2009年10月,犯法嫌疑人路兴林伙同闫某经预谋后,借哈市地铁工程棚改拆迁之机,大批购置没有手续的私建房屋,编造哈尔滨市第三水泥厂在道外区绿化十一道街48号拥有三千余米房产的虚伪事实,并捏造单位放弃产权证明、房屋租用证等手续,以向拆迁办工作人员行贿为手段,由闫某从街头捏造证件、印章的犯法嫌疑人手中购得捏造的“哈尔滨市第三水泥厂”印章及 “哈尔滨市第三水泥厂房屋租赁证”,假冒“哈尔滨市第三水泥厂”的名义捏造将产权转让给哈尔滨市宝丰医药公司的证明,宝丰医药公司加盖该公司印章以确认该公司确实得到了第三水泥厂放弃的产权(经鉴定,所盖印章确系宝丰医药公司印章)。路兴林、闫某以上述捏造手续于2009年12月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 1370万余元,其中路兴林除去先期投入的390万元后获利315万元。
据懂得,路兴林以编造虚伪事实,应用捏造的放弃产权证明、房屋租用证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情节恶劣,数额宏大。根据《中华国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路兴林涉嫌欺骗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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