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薇儿。
六月的夜晚。十二点了,热烈的街折腾的累了,此时已恢复安静。路灯昏黄,偶尔看到一两个夜游者。
我站在街口。T型街口。
就在这个街口,四年前,他说要我做他的女朋友。也是在这个街口,他搂着另一个女孩儿从我面前走过,而时间也不过是三年半之前。从这里开端,从这里结束。
从原点出发,最后回到原点,是否算得一种美满?
四年前,刚进大学。他是我第一眼就注意到的男生。一米八的个子,身材稍显笨重,和他在一起,安全感就像绫罗绸缎将我包裹。跟他在一起的半年里,我享受着的,是快活。他跟我抢碗里的最后一口饭,让我背着重达二百斤的他在沙滩上走,有时他像流氓无赖似的粗暴的吻我,完整不顾我的对抗几乎将我窒息的拥抱。
一切的一切,都是快活。
然而,半年后一切都变了。大学第一个寒假,在家里我给他打电话,告诉他一件事:我跟前男友刚刚分别。半年的时间里我同时拥有两个男朋友,我一直没敢告诉他。当我终于鼓足勇气切断与前男友的关系,并经过很大的努力克服心坎的苦楚把事实告诉他时,他终还是不能接收。
他无法谅解我的欺骗——或者用他的话——玩弄。
我哭了很多次。数不清的哭泣,依然无法涤尽心里的苦楚。
错在我的自私,自己酿的苦果,只有我自己蒙受。
再次回到学校,他与我已经形同陌路。而就在这同一个街口,他搂着另一个女孩儿从我面前走过,眼里的嘲讽和抱负,像一根针刺痛着我的心。
在那之后,我变了。我开端找男朋友,不停地找男朋友。或者说,伴侣。
是要麻醉自己,还是单纯的寻找刺激?我自己也不明白。
我开端沉沦,我选择了沉沦。
我找过一个理发店的白脸小生。那次我去阿森的理发店去做头发,他给我洗头时,手指缠绕在我的头发里,一股触电般的感到从头顶传遍全身。我不由自主地抓住了那双手。每次去找他,我都让他给我洗头发。一晚上洗六次,或者七次,我抵挡不住那种感到。
我找过一个小公司的职员。从网上认识他之后,不久跟他去了他的家。我爱好他卧室里的那张床,很大,很舒坦。躺在上面,像躺在天鹅绒里。我在那张床上睡觉,吃饭,看电视,和他做爱。我爱那张床,我爱那张床上的一切感到。
我整天沉浸在猖狂的刺激中。
来自酒精和性的刺激。
我找过弹钢琴的男生,也找过掉了头发的中年老男人。
他们带给我的刺激是一样的,没有什么差别。也许,差别只是付给我的钞票有多有少。差别,仅此而已。
我在不知不觉中熟悉了这样的生活。
四年了,我回到了这个街口,这个原点。薇儿还是薇儿,只是,不再是四年前的薇儿。
风有些凉了。我摘下高跟鞋,赤脚踩在地上,有一丝凉意从脚心传往全身。
一个男人朝我走过来,二十多岁,和我一样的学生。身上一股刺鼻的酒精味儿,眼里闪着令人生厌的光。“妹妹,要不要出去休息会儿?”
我微笑着,看着他。然后举起手里的鞋子朝他摔了过去,那一刻,我的心里有一股说不出的轻松。
那一刻,我回到了原点,回到了四年前的原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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