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城里的,还是村里的,看病补偿的标准有望统一。在昨日举办的市政协“打破体制分割,建立城乡兼顾的医疗保险制度”重点提案促办会上,市卫生局作出上述提案答复。这份来自农工党市委的提案提出,考虑到本市农村人口逐年减少,城乡医疗保险统一管理的条件已然成熟。
上海目前的基础医疗保险重要包含 “城保”、“镇保”、“个保”、“居保”及“新农合”等,笼罩98%的本市户籍人口。由于历史原因,同一城市市民在保障程度上有差别。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简称“新农合”)是最难,也是最需要突破的瓶颈。它是指由政府组织、领导、支撑,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兼顾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用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赞助的方法筹集资金。 2008年本市 “新农合”的人均筹资程度为500元,而同期“城保”的人均筹资程度为2983元。
考虑到上海人均GDP已破1万美元大关,上海农村从2000年起出生的孩子已全部纳入城镇户口并参加居民医保,这为农民医保纳入城市医保发明了条件。
农工党市委的提案建议,未来5年,将“新农合”的基金兼顾从区(县)进步到全市。城乡医疗保险统一管理,把“新农合”真正纳入全市的医疗保险制度中。全市兼顾完成后,逐步将“居保”与“新农合”并轨统一为居民医疗保险。到条件成熟时,建立全市统一的市民基础医疗保险制度。
对此,市卫生局答复,针对“新农合”,建立全市统一补偿标准,实现以区县为单位兼顾资金管理,加快与其他医疗保障的连接,为下一步全市兼顾打好基础。(冯兰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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