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读者杨光志披露:医生回扣额占药价两成,在药企与医生合谋下,在回扣单的诱惑下,“按病抓药”便无端变异成“按药找病”,小发烧当重症治,大处方便由此频繁地呈现在不良医生的笔端。一些医院的半行政半企业性质,更使他们以吃回扣“自找收入赡养自己”而理直气壮。
行业失范,该如何整治?
河北读者吴睿鸫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应给医生“吃回扣”行动以精准的法律定性,尽快制定出实行细则。只有有法可依,才干有效遏制此类事件的频频产生。当然,除此之外,还应从医疗体制着手,一方面要打破医疗垄断,形成医院间竞争态势;另一方面还要解决“以药养医”的问题。如果做到了医药分家,医生只要跟药没有了直接接洽,药品回扣就会自然杜绝。
无论是药品流通环节的潜规矩,还是医疗卫生人员吃回扣的问题,似乎总是媒体披露在先,有关监管部门反应在后。并且,这些问题的存在并非三朝两日,为什么一直得不到有效整治?其次,现行的药品定价机制存在哪些缺点?需要如何改良?这些问题,都是值得有关部门器重并加以改革的。
安徽读者徐经胜表现,当药品成为牟取1300%利润的工具时,有关部门有没有决心和魄力去及时、有效地检查、审视现行的药品流通机制,有没有决心和魄力去崩溃那些利益团体的既得利益机制?否则,“看病贵”这座大山,真不知要再压趴下多少百姓。
福建读者孙瑞灼认为,我国目前的药品定价机制存在宏大的缺点,这种缺点表现在:一是药品定价没有以严格核算药品生产成本为前提,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领导价想不虚高都难。二是没有建立药品定价失真义务追究机制。从以前的经验来看,药价严重失真的背后往往有着权钱交易的腐败,这是导致一些药品定价虚高的重要原因。然而,我国目前还没建立药品定价失真义务追究机制,这一方面导致职能部门在药品定价上不够严正认真,另一方面也导致腐败的加剧。因此,要让虚高的药价真正降下来,就必须进一步完善我国药品定价机制。在严格核实药品生产成本的基础上,建立药品定价负责制——谁定价谁负责,一旦呈现定价严重虚高的情况,一律追究相干人员的法律义务。
广东读者吴帅的见解是:在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药价虚高问题为什么会解决得很好?不是因为药企与医疗机构的自律与道德程度。要害在于,他们很器重政府部门对药品价格监管的作用。政府不但对药品定价有严格的管理政策,还会进行强度很大的规范化管理,通过介入谈判、博弈、进行专门性的立法,绝不疏忽市场上暴利药的呈现。通过这些强有力的手段与措施,来避免药品暴利成为社会公害。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现行的医疗卫生体制,如果没有制度性的变更,医疗卫生事业去市场化转公益化的整体格式没有转变,现存的痼疾依然难以铲除。就像山东读者王传涛所说,如果时下的医疗体制与大环境不产生真正变更,至少还会有以下两个方面的成果:其一,大众,将要买到更多的“1300%利润”药物;其二,在诊疗环节的费用同样会被大幅度进步。
好在国家有关部门已明白表态,将采用有力措施,加强药品价格管理,加大对流通环节恶意加价、牟取暴利行动的打击力度,进一步下降虚高药品价格。但愿药价虚高、药品暴利等问题将不再困扰老百姓!(《半月谈》2010年第11期)
斩断药品暴利链条是要害
据央视报道,一种出厂价15.5元的药品,经过医药公司、医药代表、医生等环节,最后价格涨到了213元售卖到患者手中,利润达1300%。记者调查发明,在这个环节中,开药医生获利最多。据悉,医院采购药品有意回避低价药,主动选择高价药,重要是钻药价加价政策的空子。(新京报5月17日报道)
多年来,“以药养医”的利益格式深深根植于医疗体制中,蚕食着病患利益。在这种体制之下,各种纵横交错的利益形成了一个宏大的既得利益团体,这也成了医改的宏大阻力。不仅扭曲了医患关系,将医院变成谋利工具,也极大地侵害了病患利益,侵害了社会利益。虚高的药价成了“看病难”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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