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7月8日电(记者 曾利明)中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凡是这个时点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人,都是人口普查对象;大众,应将响应今年世界人口日“每个人都有贡献”的主题 ,参与配合人口普查,确保人口普查顺利进行。这是国家统计局副局长张为民今天发出的呼吁。
他在此间举办的纪念“7.11”世界人口日暨人口计生阳光统计举动启动仪式上强调,开展人口普查就是要取得真实可靠、正确完整的人口数据,需要每一个人的积极参与,尽到国民的义务和任务。
有专家分析认为,目前有三大因素会影响人口普查数据的正确性:一是人户分别现象广泛存在;二是与十年前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许多城市的流动人口变更较大,且流动人口居住和就业不固定;三是居民自我保护意识、隐私观念不断加强,在人口普查试点当中,部分居民不愿意让普查员入户,不申报真实的信息,害怕个人信息被泄漏。
针对普查对象的这些顾虑,今年6月1日由国务院颁布施行的《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明白规定:普查对象必须如实供给普查材料,不得虚报、瞒报、供给不真实的数据。人口普查对象供给的材料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供给、泄漏,对于泄漏者将依法追究法律义务。
为确保普查数据质量,防止漏报瞒报,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国家人口和打算生育委员会、公安部等提出:对于以往因各种原因未落户口的人员,要在调查核实后按照法律规定,如实进行人口普查登记和常住户口登记;对如实申报的政策外生育的人员,可按本地人口与打算生育条例规定的较低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生活艰苦的家庭可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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