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省财政厅将推行以奖代补等奖惩措施,以推动各地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确保市县医改补贴资金到位。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省财政将设立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研究制定相应的资金管理措施,兼顾应用中央和省级以奖代补资金,对已出台多渠道补偿细则、足额落实政府补贴资金且综合改革工作成效明显的试点县(市、区),予以嘉奖性资金支撑。对不科学安排财力,没有足额落实财政补偿资金,影响基层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过程的试点县(市、区),省财政将扣减相干补贴资金,专项用于其他地区的基层医改工作。(张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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