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小组成员否定行政干涉
记者采访懂得到,为进一步推动药品阳光集中配送工作,有的地市成立了由卫生、监察、工商、药监、物价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对于记者提出的是否存在行政干涉的问题,领导小组成员都予以否定。
山东省潍坊市卫生局一位副局长说,医院是自主选择药品配送企业,政府没有干涉。
记者拿到的《潍坊市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行措施(试行)》中提出,要从省颁布的具备配送才能的药品经营企业中,优先选择就近的药品经营企业为配送企业,以进步配送速度,缩短配送时间;鼓励医疗机构优先选择企业范围大、企业信用高、药品德量好、药品品种多、配送才能强、配送服务好的药品经营企业作为配送企业,以确保满足医疗机构用药品种的需要。
聊城市卫生局在一份情况汇报中分析说,目前的集中配送做法有利有弊,其有利因素是,可以利用海王公司的资金和资源优势,建设聊城现代化的药品配送物流中心,有利于做大做强当地的药品经营企业;而不利因素是,山东海王公司的操作模式是在以地市为单位的区域内,由其一家完成各医院全部用药的集中配送。在实行过程中,可能与国家和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配送的规定在某些方面不相连接。
枣庄市卫生局计划财务科科长李可接收采访时说,政府并没有强迫推行,只是选择了七家大医院作为试点,看看后果怎么样。山东海王公司作为一家大型公司,能够严把质量关,而且进入医院的药品严格履行中标价格。
一些医药企业及医院则反应,虽然药品价格名义上没有违背相干规定,但其中大有“猫腻”。“以前由多家企业给医院配送药品时,一般会按比中标价格更低一些的价格向医院方面供药,现在由山东海王公司垄断配送,很多药品履行中标上限价格。”枣庄正大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段明骥说。
记者拿到枣庄市一家医院2009年3月和2010年3月部分药品入库单。通过同一种药品前后对照发明,在招标价格没有变更的情况下,山东海王公司配送的药品和本来其他公司配送的药品相比,竟有二三十种价格呈现不同程度上涨。例如,0.25克规格的血栓通冻干粉每支价格由44.14元上涨到48元,涨幅为8.7%;0.5克规格的拉氧头孢钠每支价格由59元上涨到69.3元,涨幅为17.5%。
集中配送就等于独家垄断吗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药品配送业存在着企业小而散、流通环节过多、挂靠经营或变相挂靠经营等问题,因此药品流通环节需要整合,但这并不意味着独家垄断。
山东省医药行业协会秘书长王维佳说,全省有800多家医药商业企业,确实存在“小而散”的问题,从大的趋势来看,整合是必定的,但应有序领导,不能操之过急。
山东大学药学院教授鲁凤友认为,在我国还没有一家真正“全能型”的药品配送企业。每个配送企业所配送的药品各有着重,不可能全面笼罩所有药品,由一家来配送很难满足医院用药需求。当药品配送企业作为医院与药企间唯一桥梁、形成垄断时,最终的结局只能导致患者的利益受损。
潍坊市一位医院负责人告诉记者,一家小型的综合性医院一般临床所需的药品就有600多个品规,如果是一家大型三甲医院,需要配送的药品至少要4000多种,要保证用药安全,必需要有几家配送企业相互补充。
鲁凤友认为,统一配送应充分施展市场机制作用,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企业应当平等参与、公平竞争。他建议,由处所政府、医院、医药配送企业等有关方面的代表组成专家团,对全省医药市场进行评估,制定出“药品配送企业选择措施”,政府不要干涉,让所有药品配送企业公开竞争,通过市场来选择出数量适中的药品配送企业,形成有序竞争的局面。
山东国青健康产业团体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兰奇建议,药品配送行业集中整合,必需要循序渐进,比如明白规定第一年所有企业可以参与配送,第二年销售额前300位的企业可以参与配送,第三年销售额前100位的企业可以参与配送,直到整合至市场合需的最佳企业数量,给予所有企业一个明白的预期和公平的游戏规矩,利用市场机制,实现优越劣汰。(“新华视点”记者 罗博 潘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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