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0日电 据卫生部网站消息,全国爱卫办近日印发《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措施》,将国家卫生城市评比周期由两年修正为三年。同时,赴考核城市现场工作改为暗访、技巧评估两个环节,以减少处所累赘。全文如下:
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措施
为确保国家卫生城市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平,进一步规范评审程序,特制定本措施。
一、申报
国家卫生城市评审每三年为一个周期。其中,第一、二年为申报年,第三年第四季度集中命名一次。
国家卫生城市申报遵守自愿的原则。申报资格为命名2年以上的省、自治区卫生城市,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申报城市需向省、自治区爱卫会提出申请,经其复核符合条件后向全国爱卫会推荐。申报及推荐材料包含:
(一)申报城市向省、自治区爱卫会提交的书面申请;
(二)申报城市国民政府制定的创立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计划、实行计划及工作汇报;
(三)申报城市的相干本底材料(包含城市的基础情况,建成区所含区、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名单,建成区内集贸市场名单及地址,公共厕所的数量和地址,餐饮业名录,建成区计划图及城市交通旅游地图(最新版));
(四)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建成区绿化笼罩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全年空气污染指数(API),鼠、蚊、蝇、蟑螂达标情况,爱国卫生工作管理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建成区烟草广告,近两年食品安全事故及甲、乙类沾染病暴发疫情,市民对卫生状态满意程度等10个必备条件的完成情况及相干材料;
(五)爱国卫生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组成情况;
(六)省、自治区爱卫会推荐报告、考核鉴定看法及省级卫生城市命名文件。
以上材料需供给文本格式和电子格式各1份。
二、评审
评审工作由全国爱卫会办公室组织。全国爱卫会办公室负责组建评审专家库,专家由爱国卫生、卫生、建设、环保等方面行政管理和专业技巧人员组成。每次评审由全国爱卫会办公室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
评审工作包含材料初审、受理、暗访、技巧评估、专家组审定和社会公示等程序。
(一)初审和暗访。
全国爱卫会办公室接到有关省、自治区爱卫会的推荐报告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于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城市予以受理,并将受理情况告诉推荐单位。
对于受理的申报城市,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原则上按照申报次序适时派遣专家组进行暗访,并于暗访结束1个月内将书面看法和影像材料反馈给省、自治区爱卫会办公室及申报城市。申报城市根据暗访看法进行整改。暗访重点是抽查申报城市日常卫生管理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并听取当地群众看法。
(二)技巧评估。
通过暗访的城市,由所在省、自治区爱卫会办公室根据暗访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复核验收后向全国爱卫会办公室提交申请对该市进行技巧评估的报告,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在接到省、自治区爱卫会办公室的申请报告后适时派遣专家组对申报城市进行技巧评估。技巧评估组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请求,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有关文件、技巧材料和现场随机抽查等方法,全面评估申报城市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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