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措施》(全文)
中新网6月10日电 据卫生部网站消息,国家卫生城市评比周期已由两年修正为三年。同时,赴考核城市现场工作改为暗访、技巧评估两个环节,减少处所累赘。
近日,卫生部疾控局爱卫办组织专家,修订了《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措施》。修订根据是2009年12月30日国务院清算规范评比达标表扬工作联席会议发布的《关于颁布行政等系统中央单位评比达标表扬运动保存项目标通告》。
此次重要修订内容有:评审周期由两年改为三年;赴考核城市现场工作由暗访、技巧评估、考核鉴定三个环节修正为暗访、技巧评估两个环节,减少处所的累赘;由于命名周期延伸,为保护处所“创卫”的积极性,命名程序由单数年申报、双数年命名,改为第一、二年申报、第三年的第四季度集中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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