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方强认为,非沾染病医院不接诊乙肝孕妇的做法则是过度恐慌,作为专业机构,实在不应当。他说,任何医疗机构,只要是遵照《沾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措施》和《医院沾染管理措施》等法律法规,做好基础的消毒和医院沾染管理工作,就可以避免乙肝病毒的交叉沾染。乙肝母婴阻断的方法是非常简便易行的,也完整不必要在沾染病医院进行。
北京地坛医院肝病专家蔡皓东:乙肝孕产妇的重要问题是孕产问题,而非乙肝问题。孕产妇经常容易产生内外科并发症,需要其他科室医生的诊疗,如果不容许乙肝病毒携带者孕产妇在综合性医院分娩和诊治,将非常不利于孕产妇并发症的治疗。特别是,如果孕产妇产生紧急状态,需要就近就诊和就近生产,如果缺乏综合科室,将会危及产妇和婴儿的生命。(记者李秋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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