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一女到该县一家美容院做双乳刮痧保养,保养完后,双乳肿痛,到医院检查发明自己的乳房呈现脓肿,为打消炎症,得对乳房开刀让脓流出来。这名女子感到很受伤,把这家美容院告上法庭,请求对方赔偿13.9万元。近日,福州市中级国民法院二审判决认为,这名女子乳房脓肿与美容院刮痧有关,判美容院赔偿该女3.6万余元。
2007年7月31日,罗源的卓敏(化名)到一家美容厅美容,在该美容厅技师推荐下进行了双乳刮痧保养项目。刮完后,她发明自己乳头双侧呈现红肿,双乳肿痛。过了20多天,她到福建省妇幼保健院住院治疗。医院对卓敏的乳房检查后作出诊断:右乳脓肿,左乳炎症块。之后,卓敏又住进罗源县医院,进行脓肿切开引流抗炎,同年11月16日出院。为此,卓敏花了2万多元医疗费。
卓敏曾向工商局12345花费者申述举报服务台举报,请求赔偿未果。她便委托福建正中司法鉴定所对其伤情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成果为该美容厅的美容操作用力过重行动,导致她刮痧后呈现双侧急性化脓性乳腺炎。据此,卓敏向罗源县法院起诉。
2008年7月,罗源县国民法院采用美容院老板提出的重新鉴定申请,委托福建鼎力司法鉴定中心对原告伤情进行再次鉴定,鉴定成果为脓肿与刮痧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便驳回卓敏的诉求。
卓敏不服,提出上诉。福州市中院委托福建南方司法鉴定中心对上诉人的伤情重新鉴定,其成果与鼎力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成果完整相反,认为卓敏的伤情与美容刮痧存在必定的接洽。
福州中院最终认为,美容院应对卓敏的伤情承担民事赔偿义务。(涂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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