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梅州市中级国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审结一宗故意损害案件,令人惊愕的是,被告人罗某损害他人的原因,竟然只是当地一男子约自己妻子吃饭,罗某便猜忌该男子与其妻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伙同他人将男子殴至重伤,连肠子都打穿了,经法医鉴定为八级伤残。而罗某与另一位打人者为此换来的代价是,分辨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去年8月2日上午10时,家住兴宁市大坪镇的罗某听到妻子接到一名男子约其吃饭的电话,又听到妻子说要到镇上一桥边会晤,罗某便猜忌妻子与该男子有不正当关系。
于是罗某拿着妻子的手机来到桥边。此时,正好其妻的手机发出声响。罗某一看,旁边一位男子正在打手机。于是罗某认为该男子曾某就是刚才打电话给妻子的人。
罗某当下质问曾某,曾某在辩护中遭到罗某的殴打,随后赶来的被告人罗×飘也参加到殴打曾某之中,两人将曾某殴致肠穿孔,经法医鉴定为八级伤残。 (记者叶仕欣 通信员黄巢雁、李美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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