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磊)昨日,足球教练陈亦明状告足球报社及该报记者刘晓新、李承鹏、吴策力侵犯名誉权一案,在广州市荔湾区国民法院开庭,原告请求被告道歉、停印并赔偿250万元(经济丧失赔偿金200万元,50万元精力侵害赔偿)。
对于案件的远景,足球报总编辑刘晓新表现:“胜是必定,败也是媒体面临的规律。”此外,刘晓新还表现,本书的三名作者与足球报社无关,“只是我的身份比较特别而已。”据懂得,昨日开庭重要是双方提交证据,没有本质内容。
今年1月4日,足球报社在《足球报》P12版中,发表刘晓新、李承鹏、吴策力联合创作署名的《中国足球内情——风暴中的打假扫黑》一文,陈亦明认为,“文中‘陈亦明:从名帅到赌徒’这部分的章节内容是捏造事实的虚伪内容,系故意毁谤原告的行动,侵犯和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
谈及案件的输赢,刘晓新用几年前的王珀案举例,他说:“当时我们输了,但是现在的事实证明了一。”陈亦明没有开机,无法取得接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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