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说,由于处所财政和政府性债务管理还不够严格和规范,尤其是处所政府性债务形成时间长,总体范围大,历史遗留债务累赘仍比较重,因此,对于处所政府性债务造成的长远风险仍应保持足够的警觉。
连平认为,要建立健全处所政府融资束缚机制,对其融资金额要有一个限额,严格把持其过度融资;其次,要建立处所政府融资授权制度,以束缚、规范其行动,这里包含融资额度和期限的授权;此外,还要建立处所政府投融资义务制度,进一步完善处所政府事迹考核系统,促使处所政府关注资源和资金应用效率。
吴晓灵还认为,以后国家在启动类似“4万亿”这样的项目时,可根据各地情况提出配套资金请求,或者完整不要处所配套。“全国人大已有这样的建议,盼望可以改良投资的管理和配套资金的请求。”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