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现,申银万国证券、东方证券、招商证券(600999,股吧)、华泰证券(601688,股吧)和银河证券已经获得融资融券试点资格。
此外,证监会决定按照“最近一次证券公司分类评价为B类以上,最近6个月净资本均在30亿元以上”的条件和标准,再增加一批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试点筹备工作。截至4月底,国元证券(000728,股吧)、西南证券(600369,股吧)等15家证券公司符合上述条件,其中9家为A类公司,6家为B类公司。该负责人表现,证监会将按照证券公司分类评价先A类后B类的次序,以公开透明的方法分期分批核准试点证券公司。 该负责人还流露,证监会将适时推出与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相配套的转融券业务。引入转融通制度后,融资融券业务将采用集中授信的专业融资公司模式,即证券公司通过专门的金融机构——证券融资公司进行融资融券。 一方面该公司可以通过自身的信用帮助证券公司融资;另一方面,养老基金、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可以通过其出借手中的股票,帮助证券公司融券。而转融通制度的建立和专业金融公司的参加,融资融券业务的范围也将得到迅速扩大。
【起源: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