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如此,黄光裕还在利好消息正式发布前,以低于买价的价格卖出97万余股,亏损40万余元;在信息颁布之后,又以低价卖出13万余股,亏损56万余元,高价卖出508万余股,盈利211万余元;剩余的357万余股一直到他“出事”都没有卖。
2007 年8月12日,黄光裕签订对鹏润地产全部股权进行重组上市的文件。当年9月28日,包含黄光裕在内的鹏润控股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决定借壳中关村上市。
而该年7—8月份,黄光裕让79人用身份证开立相干个人股票账户,并用这些账户在8月13日—9月28日间购入中关村股票1.04亿余股,至2008年5月 7日该信息公告日时,上述股票账户的账面收益额为国民币3.06亿余元。
与之前一样,黄光裕还是出手了部分股票。在8月13日— 9月28日期间,黄光裕以低价卖出80余万股,亏损120万余元;高价卖出4194万余股,盈利8221万余元;剩余的6132万余股一直持有到他“出事”。
公诉人指控,黄光裕此举造成非法盈利,构成内情交易罪。
辩护律师认为,黄光裕买入股票目标在于长期持有,非为了短线炒作获利。他没有利用内情信息,因此不构成内情交易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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