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股市第一黑嘴”之称的汪建中,因涉嫌把持证券市场罪于今年6月初被提起公诉。检方指控汪建中先行买入相干股票,再通过媒介对外推荐该股票,人为影响证券交易价格,共计把持证券市场55次,非法获利1.25亿余元。汪建中辩护律师高子程今天告诉记者,辩方尚未接到开庭通知,他们将为汪建中作无罪辩护。
公诉机关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汪建中在担负北京首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负责人期间,于2006年7月至2008年5月间,应用本人及他人名义开立了多个证券账户,采用先行买入相干证券,后利用公司名义在“新浪网”、“搜狐网”、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等媒介对外推荐该证券,人为影响证券交易价格,并于上述信息公开后马上卖出相干证券,以获取个人非法利益的交易方法把持证券交易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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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认定,汪建中于2007年1月9日至2008年5月21日间,利用其实际把持交易的9个证券账户,先后在中信证券(600030,股吧)北京北三环中路营业部、国信证券北京三里河营业部等5个营业部,采用上述方法交易股票名称为“工商银行(601398,股吧)”、“中国联通(600050,股吧)”等38只证券,把持证券市场共计55次,累计买入成交额国民币52.6亿余元,累计卖出成交额国民币53.8亿余元,非法获利共计国民币1.25亿余元归个人所有。
检方认为,汪建中把持证券市场,情节特别严重。案发后,汪建中1.25亿余元违法所得已被追缴,中国证监会还对汪建中罚款1.25亿余元。
记者今天上午接洽了汪建中辩护律师之一、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子程,高子程表现,虽然案件受理已近2个半月,但尚未接到开庭通知。
对于汪建中的把持证券市场指控,高子程认为罪名不成立,因为犯法构成的要件不齐全:第一,汪建中主观上没有故意;第二,客观上不具有行动特点;第三,没有造成把持成果。
高子程否定了汪建中的推荐对于股市波动造成了决定性影响,认为股市的波动是由多种因素构成的,汪建中他一个人没有那么大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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