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虽然中央政府强调各地要大力建设保障房,但并未明确提出保障房面积占建房总量的比例指标,保障房任务是否完成也没有成为官员考核的刚性指标,也没有明确地方政府土地收益的多大比例用于建保障房。所以,各地保障房的建设始终不尽如人意。如果中央政府明确5年内各级地方政府保障房建设达到房屋建设面积的50%,土地收益的绝大部分和财政支出的相当比重用于建设保障房,并且将这几个指标作为政绩考核的刚性指标,完不成任务就追究当地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我相信,中国的房价问题就不再是社会热点和社会问题。
三、居民收入偏低是造成房价问题的重要原因
现在多数人说房价偏高,但不说国民收入偏低。假如国民收入增长和房价同步或高于房价增长速度,那么人们还会认为房价偏高吗?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的GDP保持年均9.8%的增长速度;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8.6%;房价从1987年开始,年均增长11.2%,而同期居民收入增长速度要远远低于前面三项指标的增长速度。上世纪80年代初期,居民收入年均增长速度与GDP增长速度相比没有差距,上世纪80年代初期到2009年,居民收入年均增长速度与GDP年均增长速度相差达到2.7%;居民收入也由改革开放初期占GDP比重70%,下降到2009年的40%。改革开放的最终目的是提高居民收入,实现共同富裕。而现实情况是居民收入增长不快,居民收入增长速度跟不上GDP和房价增长速度,导致居民相对购买力逐年下降,老百姓自然对高房价怨声载道。所以,解决大城市高房价问题除了进行财税制度改革和大力建设保障房外,提高居民收入也是根本措施之一。
四、供求关系不平衡是造成高房价的直接因素
经济的基本规律是供求关系决定价格。现在中国大城市房价上涨速度过快,除了前述所说的原因之外,直接原因是住宅土地供应不足。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人口由1978年的1.7亿上升到2009年的6.2亿,城市人口增加3.6倍,但每年的城镇住宅土地供应量并没有等比例增加3.6倍。根据国土资源部数据,2009年全国城镇住宅土地供应量为7.6万公顷,与十几年前相比,住宅用地总量增加不到一倍;城镇人均住宅用地面积只有1平方米左右,与上个世纪80年代的城镇人均住宅用地面积指标差不多,人均用地面积二十年没有发生变化。但中国经济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住宅成套化率在提高,人均住房面积在增加,从中可以看出,全国城镇住宅用地供应是趋紧的,在供应趋紧的情况下,价格走高就不难理解了。因此,面对大城市的高房价,决策者一定要承认住宅用地供应长期不足这个事实,从而加大住宅用地供应量,提高人均住宅用地指标。只有这样,才能从规律上达到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目的。
作者为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大连万达集团董事长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