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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物业管理新规要求入住前须预存物业费(2)

时间:2010-09-09 18:46来源:未知 www.yunhepan.com

此外,对于在《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实施前,分期开发建设的住宅物业项目,属于同一物业管理区域的,已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的,将按照原合同约定执行。而配建的物业服务用房,也需由测绘单位提前勘测,并在《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中标明物业服务用房的位置、面积等情况。

前期物业管理四种收费情形

1.业主大会筹备组成立满3个月未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

2.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未决定解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且未确定物业管理方式的;

3.首次业主大会后,开发商发出书面查验通知30日内未开始查验的;

4.共用部分符合标准,发出书面通知30日内未完成交接的。

建设单位前期物业管理义务

1.在销售房屋前确定物业服务事项和服务标准;

2.委托评估监理机构对服务费用进行测算;

3.将测算结果在销售场所进行公示;

4.将测算出的服务费用标准和服务标准写入房屋买卖合同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5.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和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6.交房前向业主发放该套房屋的业主一卡通;

7.向业主收费前应当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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