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先生通过中介购置房屋后,发明立在窗外的建筑物竟是一座排放噪音超标的冷却塔,遂将中介公司告上法庭请求退还居间费用。今天上午,东城法院开庭审理了原告邓某诉被告北京美联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一案。
今年年初,邓先生通过中介服务购置了一套朝阳某小区的房产。在打扫卫生时,邓先生看到窗外立着一个建筑物,运行时不停发出噪音。“后来从物业得知,这是底商的冷却塔,”邓先生对此提出异议后,物业向其供给了环保部门对该小区进行的噪音检测报告,发明其噪音排放超过了国家标准。
邓先生经与房东交涉,双方解除了房屋买卖合同。
那么中介公司是否存在隐瞒噪音污染的情况?法官在庭上指出,知道不说和基本就不知道,性质是不同的。
“我买房的时候,中介告诉没有任何质量问题,但他们常年在这里做中介服务,应当知道冷却塔会有噪音。”邓先生说。
被告代理人反驳说:“原告方口口声声说讹诈,但并未拿出存在讹诈的根据,我们知道有这个建筑物,但对噪音并不明白,也没有权利对此有任何表述。”
“原告应当负有重要的注意任务,对房屋外围和周边做实地考核工作,对地区和配套设施应当有知晓,这个建筑物存在于地面上,被告不可能有任何隐瞒和笼罩。”被告认为,在同等居住环境下,小区居民并未接到政府部门任何禁止房屋上市交易的规定,该辖区的房产都是可以正常上市交易的。截至发稿,此案仍在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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