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的网站13日颁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白征地补偿要做到同地同价,各地不得强行实行征地。《通知》同时首次提出征地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问题,明白房屋拆迁按建筑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征地标准补偿。
对于《通知》出台的背景,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的负责人称,此次颁布的《通知》旨在落实5月份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下称《紧急通知》),《通知》是继2004年《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领导看法》之后,国土资源部针对征地管理出台的最为全面的一个文件。
《通知》中最突出的一点就是请求征地的补偿同地同价。早报记者采访获悉,目前国内履行的征地标准一般按照区片征收,同地不同价情况时有产生,同时,由于区片征收评估标准复杂,农民很难看懂,最终拆迁农民一般只能拿到市场地价的百分之十。
此次《通知》请求,对于新上建设项目,在用地预审时就要严格把关,确保项目按照颁布实行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核算征地补偿费用,足额列入概算。建设用地位于同一年产值或区片综合地价区域的,征地补偿程度应基础保持一致,做到征地补偿同地同价。
与此同时,《通知》请求各地的应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剂机制,根据经济发展程度、当地人均收入增加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剂,逐步进步征地补偿程度。
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的负责人在解读《通知》时指出,新的文件多项涉及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如《通知》里请求的征地补偿费直接给到农民个人,不能强行征地等规定。
《通知》还鼓励单列被征地的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推行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以解决征地补偿费用偏低、社保资金广泛难以落实等问题。
可查材料显示,今年初,国务院颁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看法稿)》,但至今条例还未正式出台。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嵘教授此前在接收早报记者专访时指出,土地拆迁最大的问题是与处所宏大利益挂在一起,这个问题不解决,一个拆迁条例解决不了非法暴力拆迁,这是个体制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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