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行措施》,提出今后三年将建设6.7万套公租房,套型面积严格把持在60平方米以内。
根据规定,山东省公租房供给重要面对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及新就业职工中的住房艰苦群体,有条件的县市可逐步将有稳固职业并在城市居住必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供给范畴。
在房源筹集上,山东省将鼓励多渠道筹集房源,既可新建,也可通过改建、收购或在市场上长期租赁住房等方法取得。其中,新建公租房以配建为主,尽可能安排在交通方便、公共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并同步做好小区内外配套设施建设。
此外,公租房的租金程度由县市政府根据市场租金程度、供给对象支付才能等因素断定,并按年度动态调剂,租赁期一般为3-5年,期满符合条件的应退房,否则将进步租金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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