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科技讯 6月22日午间消息,腾讯起诉搜狗不正当竞争、搜狗起诉腾讯不正当竞争案分辨在北京市一中院、北京市二中院宣判:前者判搜狗赔24万,后者判腾讯赔20万。律师认为该系列判决阐明双方在竞争中均有错误。
这场由输入法引发的互相起诉不正当竞争案引起了外界关注,两起官司在不同法院起诉、同一阶段发布成果、并且被诉方均败诉被外界认为“各打50大板”。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游云庭认为,法院判决的司法公平性毋庸置疑,两起案件呈现此类成果意味着双方在竞争中均存在错误。
“双方互诉行动是有关联的,必定有一方实行在先,或者同时实行,他们在时间上有持续性或者说因果性。”游云庭认为这种情况实际是一种混杂错误。“双方起诉时都会进行公证取证,法院根据证据判决是很正常的。”
游云庭指出,上述两起案件判决阐明目前互联网市场竞争处于初级阶段,即使是已经相对具备范围的腾讯、搜狐公司,也在竞争中存在不规范的处所,双方在竞争中均存在侵权行动。“这也阐明了市场经济的复杂性,没有一方是完整正确的。”
不过游云庭认为,上述两起侵权案件审理也存在漏洞,“两起案件是有关联的,这两起案件应当进行合并审理,在这样一系列案件里,双方都应当结束不正当竞争行动,都应当进行赔偿。”
除了腾讯和搜狗,近期360和金山也因为竞争问题互相提起诉讼。游云庭表现360和金山的互相诉讼,不消除呈现腾讯和搜狗案件成果的可能性。(崔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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