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管理暂行措施》(以下简称《措施》)8月1日起实行,各方声音叫好有之,嘲讽、贬损也不少。纵观近日媒体评论,一个广泛的观点是:网游实名制不可能解决未成年人沉沦网游不能自拔的问题。因为利益的原因,大部分网游公司对实行实名制,态度不太积极,并且网游公司自己也没有才能或者没有权利对用户身份进行如实的断定。而对未成年人来说,有应用成年人的身份证号、应用身份证号码生成器、甚至“私服”“代理”等各种措施,绕开实名制的束缚。
参与制定《措施》的文化部专家称,上述观点完整是对《措施》的误读。7月30日,文化部又下发了“文化部关于贯彻实行《网络游戏管理暂行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两者联手,理论上的漏洞基础已经堵住。他坦承,是否有实际后果,可能需要半年时间才干知道。
实名制有3到6个月的缓冲期
数年前,网络防沉迷系统开端推行,从履行情况看,只能说“差能人意”。除了几家大的网游公司履行比较认真外,大批中小公司却不当回事。而网游实名制履行数日来,包含本报记者在内,有不少人尝试用绕过实名制的方法注册网游。这个方法在个别大的网游公司行不通,而在大多数公司则是通行无阻。
有接近本报的业内人士流露,为了更多吸引玩家,充满网络的网页游戏如今都在强推“快速注册”法;更有一些急吼吼的网游公司,在玩家快速注册完毕后,直接就登录到游戏页面。因为吸引雷同数量的玩家,绕开身份证登记的步骤,就相当于节俭了30%的推广费用。目前,以推广费用最便宜的网页游戏为例,吸引一个玩家的推广费用一般在2-8元。因身份证登记而产生的成本,对那些中小网游公司而言是一笔相当大的费用。
戎英杰,参与制定《措施》的文化部专家。他说,在“通知”里已明白了,以8月1日为界,新、老网游将有3和6个月的缓冲期。这是为了让网游公司能够有时间保存和更新数据。戎英杰说:“超过时限仍然未强迫履行实名制的网络游戏,一旦被查证,将会遭到相应处分。”
玩家的利益有了法律的保护
《措施》规定了网游公司必须强迫履行实名身份注册,而非防沉迷系统中的可选。在“通知”里,则明白了监管和惩处的措施。对任何一家想正规经营的网游公司而言,除了履行没有第二条路可走,杜绝了“不积极”履行的可能。
在网游新规里,对玩家而言,被盗设备、被骗金钱乃至被网游公司恶意讹诈等“伤心事”都有了可以投诉和说理的处所,并可得到法律的保护。玩家利益的保护有了法律根据,但是玩家如果试图绕开实名制,可能遭遇的成果将是“严重”甚至“惨痛”的。
“在《措施》和"通知"里,我们都有大批条款对玩家的权益进行保护,但是所有的保护都基于一个前提,玩家必须实名注册。如果玩家没用实名登记,那么按照新规,网游公司可以拒绝供给服务。”戎英杰说,“这是充分考虑到了玩家心理,在现有条件下为推行网游实名制所做的最好的设定。”
将严惩网游公司恶意“吸金”
《措施》第十八条规定:“不得在网络游戏中设置未经网络游戏用户批准的强迫对战。”强迫对战就是玩家们最爱好的PK。很多评论认为,此规定下降了网游的可玩性。
戎英杰表现,抵制网游中的不良、低俗内容,得到绝大部分人尤其是家长们的欢迎,大部分玩家则怨气冲天。而《措施》中关于防止网游公司恶意“吸金”和条款却被大众疏忽了。
事实上,网游公司恶意“吸金”的行动,已成业内的一个“毒瘤”。为了商业利益最大化而不择手段,网游公司不惜以欺骗手段来勾引玩家投入金钱。国家消息出版总署副署长孙寿山指出,恶意“吸金”的社会反应很恶劣,已经严重侵害了网游业的健康发展。
有不愿具名的网游公司高管向本报爆料,在目前的网游界,类似“开宝箱”之类由玩家支付小额金钱进行抽奖的游戏营收,一般占到网游收入的20%左右。行规是,游戏公司每收入1万元国民币,投入虚拟价值1000到2000元的各类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