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谢晓萍 发自北京
广电总局有关互联网电视的新规引起了彩电行业的不满。
近日,有知情人士向《每日经济消息》表现,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以下简称视像协会)代表家电厂商向几个部委上呈报告,“目前由于政策监管不合理、行业利益冲突、部门管理不清楚导致产业发展面临艰苦的局面,已影响到了产业的健康发展和花费者的权益”。
《每日经济消息》记者从电子视像协会提交的《关于互联网电视产业发展有关问题和建议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中懂得到,质疑重要缭绕两个方面:一是认为政策监管方法不合理;二是认为行业存在垄断。
被指监管方法不合理
此前,广电总局下发《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管理规范》和《互联网电视集成业务管理规范》两个规范,请求一个终端只能植入一个集成牌照商的平台,本来家电厂商自己建设的内容平台也要转交给集成牌照商接收。目前,仅有中国网络电视台(CNTV)、上海文广百视通、杭州华数三家获得内容集成牌照(以下称持牌单位)。
广电总局请求“持牌单位”与电视机厂商合作时,每台电视机只能植入一个由“持牌单位”设计开发的互联网电视机客户端,且一个互联网电视机客户端只能嵌入一个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的地址。
对此,视像协会认为,此举违背了对视听节目内容和集成服务进行监管的目标,不符合产业和技巧发展的趋势。此外,如果将“持牌单位”客户端直接植入电视机可能会产生系统不兼容或系统漏洞等问题,这将严重侵害花费者利益。
“一台电视机只能植入一个客户端,这不合理。对于家电企业而言,盼望在一个平台上实现所有的接入。”某家电企业副总向 《每日经济消息》记者表现,这项规定限制了彩电企业的技巧创新和花费者的选择权,并增加了互联网电视机售后服务工作的难度和不断定性。
同时,视像协会还强调,利用宽带网络将合法的互联网信息在电视机终端上显示和利用属于电信业务,不应当按现行的广电政策进行管理。“广电的职责是内容监管,客户端或软件都是实现广电为了实现这个目标的手段,但这样的方法是否被认可、是否有越权嫌疑,可能存在分歧。”流媒体网CEO张彦翔对《每日经济消息》记者表现。
或涉嫌行业垄断
此外,视像协会认为本来彩电厂商自建的内容平台也应可申请牌照。广电总局在互联网电视业务有关行政允许的规定没有公示的情况下,小范畴批复了3家持牌单位,但目前其他电视台或者可能符合条件的彩电企业都没有机会依法申请。这违背了《中华国民共和国行政允许法》有关规定,并导致“持牌单位”形成资源垄断。
家电产业研究专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经济咨询中心副主任陆刃波表现,对于制作企业来说,公平的市场环境非常重要,广电总局的监管政策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不利于企业创新和行业发展的。本来家电厂商自己建设的内容平台现在被请求转交给持牌单位接收并不合适,一方面广电总局没有进一步阐明补偿方法。
视像协会还表现,持牌单位请求彩电企业按每台电视机几十甚至上百元的标准向其支付服务费,且不颁布服务期限、服务质量、内容数量等要害要素。因“持牌单位”没有按照市场公平竞争原则开展业务,并且向彩电企业收取费用程度基础一致,因此涉嫌价格同盟。
上述家电企业副总也表现,在无法预知市场的情况下持牌单位请求彩电厂商支付服务费用不合理,这样只能造成两种成果,第一种是企业将成本转移给花费者,第二种是花费者不买单。这严重打击了彩电厂商生产互联网电视的积极性,在多重限制下,企业很有可能只是情势上生产一些互联网电视样机,这对行业发展是不利的。
行业标准规范应尽快建立
“目前的产业链是广电在把持,但视像协会所指的都是互联网电视后续会见临的问题。”张彦翔表现。对此,有业内专家呼吁,为了互联网电视的健康发展,应当尽快将行业标准规范尽快建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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