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山东省正式出台《关于保持全省房地产市场稳固健康发展的看法》,《看法》共5项20条 ,内容涵盖普通住房供给、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以及住房花费等方面。记者注意到,其中对老百姓关注的我省二套房房贷政策、公租房建设、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等都做了明白规定。同时还提出了建设90平方米以下的限价房,定向供给本地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无住房家庭。
1.信贷:可暂停发放三套房贷
山东省将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履行力度,领导住房合理花费。严格限制各种名目标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在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给紧张的城市,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态,暂停发放购置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供给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置住房贷款。
严格履行国家有关领导个人合理住房花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差别化税收政策。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得给予相干税收优惠。各市国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临时性措施,在必定时代内限定购房套数。
2.供给:建设限价房供给“夹心层”
在增加普通住房供给方面,我省将进一步优化住房供给结构,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革和中小套型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给总量的70%,并优先保证供给。
我省请求,外来购房者较多、房价收入比偏高的城市,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建设限价商品住房。要选择交通方便、配套设施齐全的地块,按照“政府组织和谐、企业市场运作”的原则,组织建设限价商品住房,定向供给本地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无住房家庭。限价商品住房要把持在90平方米以下,建设标准等由当地政府制定。
3.保障:解决23万低收入家庭住房难
我省将推动保障性安居住房建设,增加廉租住房和经济实用住房房源,2010年~2012年解决23万户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艰苦。
扩大廉租住房笼罩范畴,尽快实现廉租住房和经济实用住房准入标准并轨,3年新增保障性住房6万户(每年不少于2万户),其中新建、筹集廉租住房3万套;通过棚户区改革,解决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5万户。
保持合理的经济实用住房建设范围,3年竣工12万套,每年不少于4万套。此外,我省还将加快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革,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4.监管:摸索土地出让综合评标
在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方面,我省请求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给总量。摸索土地出让综合评标方法 ,克制居住用地出让价格非理性上涨等。
同时,我省将持续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清查有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行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时制定房屋租赁管理措施,规范发展租赁市场。加强对信贷资金流向和跨境投融资运动的监控,防备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
5.公租房可建成集体宿舍
我省请求,各地需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设区城市和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县(市),2010年内要全面启动公共租赁住房试点。根据供给对象的基础居住需求,公共租赁住房既可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集体宿舍。
6.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不得低于5%
我省持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笼罩范畴,力求笼罩所有在职职工。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并逐步上调至不高于12%。
7.房屋预售全部房源一次性公开
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计划条件、建设条件不落实的,不予核发商品房预售允许证。督导取得预售允许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取得预售允许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
8.住房建设计划3年计划7月底前颁布
我省请求,各地需深入分析当地居民合理住房需求和供给才能,断定住房供给范围和比例,尽快组织编制2010年~2012年住房建设计划。各地需在7月底前编制完成3年住房建设计划并向上一级政府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向社会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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