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31日电(记者李京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31日宣布,从9月1日起,北京市将在部分法院全面试行民商事上诉案件远程视频庭审工作。这是北京法院为适应审判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的庭审方式创新。
此举免除了家住北京市怀柔、密云、延庆等远郊区县的当事人到中级法院开庭的奔波之苦,减少了当事人的交通费用等诉讼开支,有利于中级法院方便快捷地处理上诉案件纠纷。
利用远程视频庭审方式审理案件,就是法院审判人员与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分别在异地审判法庭或远程审理点,通过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建立的声音、视频图像传输通道和终端设备等,同时同步完成接待当事人、开庭审理或开庭宣判等审理活动。
使用远程视频庭审方式异地审案,法官和当事人可以就近选择视频法庭,实现在电子屏幕上面对面地对话和交流,案件审理过程、证据演示及文书打印与一般的审理程序完全相同,其法律效力与一般审理方式相同。当事人的所有诉讼权利受到完整的保护,审判人员的审判、调解、释法释明、判后答疑等工作与一般审判方式要求相同,进行庭审活动也要符合程序法开庭规则的规定及法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住所地在已经建立远程庭审系统的法院范围内,可在一审案件申请立案或二审案件提起上诉时,申请采取远程庭审的方式进行审理。公开开庭的案件,公众既可以在法庭内旁听,也可以在远程视频审理点旁听。
据悉,今年6月到7月份,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距离市区约60公里的怀柔区法院进行了“远程视频庭审”初期试点运行。在已审理的8起民事上诉案件中,参加庭审的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及证人合计32名。如果案件在中级法院审理,每名当事人将至少增加4小时的在途时间,通过“远程庭审”,合计节约了当事人128小时的时间消耗。
北京市高级法院此次确定的试行范围为民商事上诉案件,具体涉及法院为北京市一中院及其辖区内的门头沟区法院、延庆县法院;北京市二中院及其辖区内的怀柔区法院、平谷区法院和密云县法院。北京市高级法院副院长贺荣表示,待条件成熟时,远程视频庭审将会在北京全市范围和其他审判领域进行全面推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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