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民崔女士告诉记者,10年前,她因为生活原因去了北京打工,中间并没有与丈夫断过联系。可今年8月份,她回济南补办身份证时才发现,两人已经离婚了。
■现实:2003年5月,被法院判决离婚
昨天,记者在崔女士和钮先生的离婚判决书上看到,崔女士的前夫钮先生诉称“我与被告1990年结婚,由于性格、思想观念差异等原因,矛盾不断发生,双方关系逐步恶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被告于2000年5月离家出走,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要求离婚”。
槐荫区人民法院认为“原、被告婚姻感情基础尚可,由于原、被告不注意感情的交流和沟通,相互之间不能体谅,导致经常为琐事发生纠纷,伤害了夫妻感情。后被告长期离济,双方未尽夫妻义务,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原告要求离婚,予以准许。”离婚时间是2003年5月26日。
■当事人:我是“被离婚”的
今年8月21日,崔女士回到济南补办身份证,却被有关部门告知无法补办,因为她原来居住的地方已经拆迁,没有真实地址。房子拆迁后,钮先生去了哪里?后来,在有关部门的建议下,她咨询了槐荫区人民法院,却从法院处得知丈夫已经于2003年5月份与她离了婚。“2003年5月26日,槐荫区人民法院判决我和前夫离婚,2010年8月22日,我才知道离婚这个事,并从法院拿到了离婚判决书。”7日下午,崔女士说。
崔女士告诉记者,她今年41岁,老家是泰安的。1990年,她与钮先生结婚。2000年,她为了改善家里的经济条件,到北京打工。去北京后的第一年,她每隔两三个月就回济南一趟。 2002年,婆婆去世,她回家的次数更频繁。2003年,她还回济南给婆婆上过坟。此后,因钮先生经常去北京找工作,她就再也没回过济南。“我去北京至今,一直和他保持联系的,期间我还多次通过银行给他汇款。”崔女士说,2000年5月至今,她一直和钮先生有联系,这次回济南骑的自行车还是“他借给她的”。
昨天,记者通过电话与钮先生取得了联系。钮先生说,崔女士去北京后的第一年就向他提出协议离婚。因为考虑到双方还有和好的可能,他没有同意。当年春节,前妻没有回济南。因为认为双方的感情已经完全破裂,他于2002年向对方提出了离婚,对方的回复是“你爱咋办咋办”,然后就一直没有露面。纽先生于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
■不明:离婚判决书与有关证据有冲突
“我和钮先生一直保持联系,居委会怎么能给他出具我‘去向不明’的证明呢?”拿着从槐荫区人民法院调出的“去向不明”证明,崔女士百思不得其解。
记者从崔女士提供的“去向不明”证明上看到,这张证明是由五里沟社区居委会、五里沟街道办事处、五里沟派出所共同出具的。这张证明显示,崔女士自2000年至2003年5月26日,去向不明。但法院的判决书显示,2000年5月崔女士离家后,至2002年6月多次回济,之后离济未归。
崔女士了解到,五里沟居委会在2004年已经不存在。在实施棚改工程后,附近回迁的居民,由新成立的发祥巷社区居民委员会管理。她和钮先生原来所居住的房屋,已经回迁到该社区。昨天上午,记者与崔女士来到发祥巷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告诉她,居委会三年一换届,现在无法查到五里沟居委会当时出具这个证明的人员,并建议她找前夫协商解决此事。
崔女士还了解到,钮先生已经于2003年10月份再婚。
■前夫:她就是不回来离婚
“我和他一直保持联系,法院为何在我不到场的情况下,就判决我离婚了呢?”崔女士很是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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