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谁该为这次的质量事件负责?
谁来担责
开发商:现在不是追责的时候
10月23日,记者采访了日月房地产开发公司办公室主任王涛。
就在住建委的调查结论尚未出台前,王涛曾经在接受北京电视台采访时指出:这次事故就是住总二公司疏于管理、恶意向混凝土内加水所造成的。
王涛还出示了几张施工现场的照片来证实他的说法。在那些照片中,确实有工人和水管出现在运输混凝土的罐车旁边。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王涛一改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说法:“我们当务之急,是怎么去把这个工程的后期工作做好。至于前期具体的责任怎么追究,现在还不是时候。我们追不追究住总二公司、混凝土公司的责任,事件处理完我们公司肯定会有一个说法。”
混凝土商:是施工单位惹的祸
华跃腾飞混凝土公司呈报给住建委的一份“质疑说明书”上表明了该公司的态度:“我公司不存在偷工减料行为,并且公司所生产的混凝土全部质量合格,没有减少配比材料。”
对该项说法,华跃腾飞混凝土公司给出两点证据,第一是该公司对每一批次出场的混凝土都做实验模块的实验,结果证实都是合格的。
第二点是该公司在向明悦湾工地供应混凝土时,也在向北京另外一个工地提供相同质量的混凝土,结果证明另一工地的混凝土强度合格。
根据华跃腾飞混凝土公司给出的质量问题原因的解释,导致这次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就是“施工方没有按照《混凝土结构工程及验收规范》的规定施工,并存在违反行业规定的行为”。
华跃腾飞公司指出,他们供应给工地上的混凝土是合格的,但是施工单位也就是住总二公司的工人违反操作流程,恶意向混凝土中加水,降低了混凝土的强度。
同时,混凝土被送到工地后,还遇到长时间不卸车的情况,错过了混凝土的初凝时间,这也是导致混凝土强度下降的主要原因。
住总:指责没依据
针对混凝土生产商的指责,住总第二建设公司指出,目前北京多数混凝土公司的罐车司机都配备了相机或拍照手机。这些罐车司机经常会要求工地的工人帮忙用水管刷车,随后司机就用相机拍照。
现在看来指责住总二公司人员向混凝土内加水的说法及照片,就是混凝土公司提前准备好的,目的就是在混凝土一旦被查出质量问题时,推卸责任。
至于压车的问题,住总二公司指出,他们一度向开发商提出混凝土供货不及时,最终开发商同意更换混凝土公司也是基于其供货不及时,因此压车的说法更是不攻自破。
至于后期养护的问题,住总公司表示,他们所有的后期养护都有相应的记录,并且已经提供给事件调查部门,因此该项指责也缺乏起码的依据。
最终,住总二公司指出,既然检测部门已经做出了每立方米混凝土中缺少若干水泥的结论,混凝土公司就应该正确面对并接受,而不应该再继续混淆视听。
延伸调查
混凝土行业潜规则
连日来,记者对北京市混凝土行业进行了一定范围的调查。而调查的主要内容就是围绕明悦湾所涉及的C30、C35两款型号水泥的生产成本和市场价格进行的。
记者首先对诸如北京城建集团混凝土公司、北京住总集团混凝土公司、建工集团混凝土公司进行了调查。这几家公司都属于国有企业,在接到记者的询价后,仔细地计算了成本后,逐一进行了报价。
根据这几家企业提供的报价,C30混凝土的成本价分别为285、290和300元,C35的成本报价则全部超过310元。而能够出厂的市场价格均在成本价上增加了15到30元不等。
同样也是这几种型号,一些名不见经传的小型混凝土公司给出的报价则显得五花八门。除了几家稍微见一些规模的搅拌公司给出了300元的报价,其余一些位于大兴、房山的混凝土搅拌公司给出的报价居然低到260元。
尴尬的国有混凝土公司
北京某建设集团的混凝土公司属于一家比较典型的国有企业,当记者来到该公司采访时,该公司许姓总经理无奈地告诉记者:“我们集团甚至要下文件,才能让下面的公司都用我们自己生产的混凝土。”
许总告诉记者,由于他们是国有混凝土公司,所以生产出来的混凝土都必须按照“超五保三”的质量标准。“明明要C30的,我们必须生产出C35到C33的规格,以防止混凝土在出厂运输过程中发生标号下降。这样一来,我们的价格一定会高过市场价格。最终造成我们集团下面的企业都不愿意用我们自己的混凝土。而外面那些个体私营的混凝土企业则多低的价格都敢接,有时候接的价格我们听了都吓人。”
为了控制下属企业购买外面来路不明的混凝土产品,集团特地下达了文件,所有集团下属企业必须购买集团混凝土公司的产品,以此保证质量。
“我们这些国有企业可以以行政命令的形式来保证混凝土的质量,外面那些私营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呢?谁来监管他们的混凝土质量呢?”许总不无忧虑地说,“通过降(混凝土)标号来降低成本,这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谁不这么干,谁就将被市场淘汰。”
法律看点
何时追究刑事责任?
在混凝土中偷工减料影响工程质量,是不是该有人为此承担法律责任呢?
“相关的责任人应该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的尹富强律师指出,根据刑法规定,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而该罪中“造成重大安全事故”不仅限于造成对人的生命、身体的安全事故,还包括造成重大公私财产损失,同样也包括造成工程本身的安全事故,如导致工程本身质量不合格、无法投入使用或工程因不合格被拆除等,相关的责任人都应该涉嫌犯罪。
“从混凝土制造商的角度来分析,这家公司更是涉嫌犯罪。”尹律师说,“根据刑法规定,生产者、销售者故意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则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而构成本罪的主观要件要求主观方面需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伪劣而为之。”
开发商:
我们当务之急,是怎么去把这个工程的后期工作做好。至于前期具体的责任怎么追究,现在还不是时候。混凝土商:
我公司不存在偷工减料行为,并且该公司所生产的混凝土全部质量合格,没有减少配比材料。
住总:
指责住总二公司人员向混凝土内加水的照片,就是提前准备好的,目的就是被查出问题时推卸责任。
文/特稿记者辰光制图/刘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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