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网深圳7月1日电(记者 叶前)深圳经济特区范畴7月1日起扩大至深圳全市,逾百部特区法规、规章今起全市实用。
6月2日,深圳市第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披露,国务院近日就广东省《关于延伸深圳经济特区范畴的请示》作出批复,批准将深圳经济特区范畴扩大到深圳全市,将宝安、龙岗两区纳入特区范畴。
“一市两法”问题成为特区外扩后需解决的重要问题。深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6月29日决定,7月1日前制定的101项经济特区法规今起实用于扩大后的经济特区。与此同时,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6月30日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深圳经济特区规章在宝安、龙岗两区实行有关事项的决定》,41项特区规章的实行范畴今日起扩大至全市。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负责人表现,逾百项特区法规、规章扩大至全市实用,将打消因“一市两法”所产生的历史性的差别,有力增进和保障特区一体化和均衡发展。
国务院《关于扩大深圳经济特区范畴的批复》指出,尽快解决特区内外发展不平衡、特区发展空间局限和“一市两法”等问题,进一步进步深圳经济特区改革创新和科学发展才能,扎实推动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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