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圣城济宁消息网讯 (记者 山进 通信员 汪洋)日前,微山县工商局接群众举报,查处了一起侵犯 “崂山”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
据悉,该局接群众举报称,微山县付村镇村民安某正在销售假“崂山”牌啤酒。执法人员进入该商店后,发明商品架上摆放正在销售的“崂山”啤酒,经过检查发明,乍一看外包装饰,青啤旗下“崂山”品牌,QS标识、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信息一应俱全,毫无瑕疵。重复观察才发明,该批次商标标识中没有了崂山啤酒注册标R标记,其背面标签描写中“这就是崂山啤酒”中间漏掉了“崂”字。执法人员遂进入经营者的仓库进行检查。在楼梯间一小型蕴藏室,院子上方半封闭,遮阴避阳,摆满了假冒崂山品牌的啤酒,共计2133瓶。
经过调查证实,青岛啤酒(薛城)有限公司证实在微山市场销售的20100611、21118:04和20100516、21117:50该批次为假冒产品。该公司在5月后生产的外包装中均加注了注册商标和标识。该案当事人安某于今年5月份通过一流动送货车购进仿冒“崂山”啤酒2160瓶包,现已销售27瓶。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工商部门提示宽大花费者:购置啤酒时必定要仔细观察。应看清酒瓶标识,包含:品牌、QS标记、生产日期及酒瓶外包装注册商标完整,描写生产厂家信息正确等;假冒伪劣啤酒质量得不到保证,长期饮用必定对身材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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