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6月28日讯(通信员 李启余 记者 高建璋) 为全面落实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日中午一律禁酒的规定,抓好干部作风建设,近日,市优化办、作风办对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履行工作日中午禁酒规定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各部门各单位落实禁酒规定领导器重,态度坚决,措施得力,后果明显。但也有少数单位工作人员,违背规定,明知故犯,仍以各种名义在工作日中午饮酒。这次检查共暗访酒店204家,其中县市区酒店146家。市优化办、作风办对查处部门单位进行了通报。
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请求,3月26日,济宁市纪委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履行工作日午间禁止饮酒制度的通知》,对禁止工作日中午饮酒作了明白规定。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没有任何特别和例外,要把禁酒制度作为一条严正的工作纪律来履行。现重申: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国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全部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严禁工作时间和工作日午间饮酒,严禁在值班和履行公务时饮酒,严禁各部门、单位之间相互宴请,严禁与可能影响公平履行公务的单位、个人饮酒,严禁以招待客人、婚丧嫁娶等名义在工作日中午饮酒。
据介绍,当地将履行禁酒规定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任务,今后将持续加大宣传教导和查处力度,严正查处违规行动并公开曝光。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把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的规定落到实处,建立机关干部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