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任城刑警大队民警正在城区展开打击两抢一盗犯罪行为的巡逻排查任务,巡逻至任城辖区某十字路口时,查获一辆车架号已被人为涂改的红色可疑吉利轿车。经过上网比对,民警发现该车系今年6月份被盗车辆,该车辆颜色原本为黑色,现已被改成了红色,经过进一步调查得知,该车是现在车主张某为了圆自己的开车梦想,自己又没有较高收入,今年7月份在二手市场发现一辆被盗车辆有人要卖,于是冒着风险以2万元的低价购得,民警遂立即根据张某提供的信息于在任城某村将收购、销售被盗车辆嫌疑人宋某某(男,31岁,任城区某村人)抓获。
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警方提醒:《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二手车卖方应当拥有车辆的所有权或者处置权。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确认卖方的身份证明,车辆的号牌、《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车辆保险单、交纳税费凭证等。该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出售、拍卖无所有权或者处置权车辆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该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通过盗窃、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手段获得的车辆禁止经销、买卖、拍卖和经纪。第三款规定:对交易违法车辆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和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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