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仪式上共向部分省直单位发放了100辆公务自行车,每家单位3-5辆。原则上,市区3公里范围内执行公务活动,应骑公务自行车往返,减少使用小轿车,倡导节能减排,低碳生活,绿色办公。
据了解,公务自行车禁止公车私用。省直公务自行车归省级机关事务局所有,免费发放给各单位。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坏和丢失,由所在单位负责维修或赔偿。对其管理和使用情况,省级机关事务局将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省级机关事务局公共机构节能处处长吴昌富表示,本次免费向部分省直单位发放100辆公务自行车,“不是从此以后不准坐汽车了,而是为了倡导近距离使用自行车出行,减少汽车排放。”
“骑自行车办公务可以同时健身、减肥,用好了还可以提高工作效率,短距离内就没有必要开车了。”在会场推走一辆公务自行车后,省级机关事务局工作人员樊斐说。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