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7月24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面试可采取专业加试、面试答辩、实际操作、说课试讲等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考核体检范围。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四、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按照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核也可先组织体检。考核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7日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发放 《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 《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 《2011年济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七、其他
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