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实 广州报道
继工信部等四部门上月联合发布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首次在企业划型中增加“微型企业”一类之后,广东省中小企业局近日表示,广东正在酝酿相关政策向微型企业倾斜,帮扶这一部分正在面临多重困难的企业。
不过,有学者表示,将企业严格界定与分类,政府出发点虽好,但具体跟进起来情况复杂,其实际意义尚值得商榷。
中国中小企业融资不畅,面临多重生存与发展困境,已是长期问题,抵御风险能力弱的微型企业尤其如此。据中新社报道,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副局长何佐贤近日表示,广东接下来将出台相应政策措施向微型企业倾斜,对这些融资尤其困难的企业进行帮扶,同时,广东也会鼓励一些发展较好的个体工商户转而登记为微型企业,以便享受相应政策优惠。
关于“微型企业”的界定,工信部、国家统计局等四部门在上月4日联合发布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当中指出,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以工业为例,工业从业人员在20人以下,或者营业收入人民币300万元(56.79万新元)以下,被界定为“微型企业”。
按照这一标准来衡量,中国目前的4200万家中小企业,就有3000多万家企业属于微型企业。
这是中国首次从中小企业类型中划分出“微型企业”一类。评论指出,在这一标准界定之后,国家可以更具针对性地加大对中小企业的帮扶,尤其是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
但有学者认为,细分中小企业的出发点虽好,却不见得可达成满意的预期效果。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政税务系主任林江在接受本报采访时指出,政府此举的用意明显,希望针对不同类别来出台相应扶持政策,不过,如何准确界定这部分企业将是棘手问题,包括企业的资本营业额、企业分支机构、界定的时效性都必须考虑入内。
微企的负面影响
另外,企业在申请成为“微型企业”之后,在与客户打交道时,有可能会因此带来负面影响。他指出,这一称谓可能令部分企业敏感,“客户可能会想,微型企业是不是意味着还不如中小企业?”
扶持中小企业是中国近年改革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和一些地方政府近年都出台了一些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包括在2009年8月国务院出台6项扶持中小企业的措施。在去年4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中,也再次指出要完善对小企业的支持政策。
林江称,对于中小企业的发展,政府采取了积极态度,其发展困局也得到了当局的重视,但难以简单评论当前情形是变得更好或是更糟。他以东莞为例,在该市引导借贷规范化的措施之下,东莞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在早几年得到较好解决,但他指出,东莞的情形并不能代表广东全省,而在金融危机发生之后,最近调研也显示,东莞企业的融资情形开始变得复杂,贷款难的问题开始重返视野。
他指出,在央行收紧银根、整体环境发生变化的背景之下,各地的融资环境普遍紧张,在中小企业集中的珠三角,近年来着重引进央企与国企,再加上银行资金紧张的实际情形,预计未来中小企业的竞争对手将会越来越多,融资的这一问题可能会更趋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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