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讯
截至8月9日,河南“瘦肉精”案已有15名涉案人员被判刑,分别判死缓、无期徒刑及1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昨天,第二批“瘦肉精”案件在河南省获嘉县法院开庭审理,法院以“非法经营罪”追究韩文斌等7名涉案人员的刑责。加之7月25日第一批获刑的8名涉案人员,“瘦肉精”案共有15人受到制裁。
获嘉县法院当日对“瘦肉精”经营销售链条的7名责任人韩文斌、张建国、冯满成、张俊森、史国营、张玉军、程保成作出一审判决,7人分别获有期徒刑10年、9年、8年、6年、6年、5年、1年,并判处数额不等的罚金。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