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行山东济宁分行认真落实《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要求,规范网点和员工的营销行为,确保代理保险业务稳健发展。
该行规定,各网点要熟悉有关代理保险业务监管的新规定和新要求,不得擅自印制代销产品的宣传资料或变更产品宣传资料的内容,不得允许保险公司人员派驻网点直接销售或变相驻点直接销售。网点直接向客户销售保险产品的人员,应当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在销售过程中全面客观介绍保险产品,按保险条款将重要事项明确告知客户。不得代抄录有关声明或代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签名。销售过程中不得将保险产品与储蓄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混淆,不得承诺固定分红收益,不得以中奖、送实物、送保险等方式进行误导或诱导销售。通过实施以上措施确保代理保险业务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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