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宁市气象局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着力解决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突出问题。
此次专项检查对象为济宁市气象部门和党员干部领导个人。对单位,检查的内容主要是组织学习宣传《廉政准则》的情况、对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多占和买卖住房、利用职权委托理财或获取内幕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等廉洁自律方面突出问题进行治理的情况,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信访举报及案件的受理、核查、查处情况和建立健全《廉政准则》相关配套制度措施的情况;对个人,检查的内容主要是“八个严禁”、“52个不准”对照检查、自查自纠的情况。
专项检查时间为8月中旬至11月初,分自查自纠、督导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济宁市气象部门开展自查自纠面为100%;督导检查面不得低于所辖单位总数的30%;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或公示,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奖惩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廉政准则》颁布实施后,济宁局按照上级气象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当前气象部门工作实际,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开展了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该市各级气象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不断引向深入,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推进了气象部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促进了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徐鑫 肖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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