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年近六旬的章女士和汪先生夫妻二人到历山路上的一家银行取款3.3万元,钱到手后,银行柜员提示他们看清钱数时,夫妻俩对计数器显示的读数并未仔细观察,便点头认可。银行柜员通过窗口递给章女士整钱两捆加散着的3000元,夫妻二人出于对银行工作的信任,没有重新清点钱数,要了两个钱袋分装后,便提着包离开了。
据夫妻俩说,他们一直认为每捆是一万五,可到了第三天用钱时才发现,银行竟然少给了一万。二人赶回银行反映情况,要求返还欠款1万元。银行通过核查章女士和汪先生取款的两张银行卡后,确认取款金额为3.3万元。但对夫妻二人要求调看当时监控录像的要求,银行以监控录像画面模糊、个人无权调看为由拒绝。无奈,夫妻二人将该银行告上了法庭。
历下法院立案后,先向取款银行发出了《调查取证通知书》,要求银行妥善保存原告取款时的监控录像,同时积极做纠纷双方的调解工作。在法院的主持下,经过协商,夫妻二人领回了1万元现金并撤了诉。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