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小伙胡杰,因还不起18000元赌债想到“卖肾”,几个月后,尽管反悔表示“不想做了”,仍然被切掉了左肾。事后,他的银行卡里打进了27000元。目前,涉案的山西临汾长良医院已经停业。
好端端的一个大活人,就这样因为赌债被切掉了左肾,真是令人不寒而栗。“人活着肾没了”,这到底谁之罪?尽管临汾卫生局相关负责人的说法是“这主要是因为我们没有更多手段”,但分明是赤裸裸地暴露了非法买卖器官严重性。
曾几何时,《财经》杂志曾披露过一个数据:2007年最高法收回死刑核准权当年,全国肝移植中,1/4来源于活体;而在3年前,这一比例只有0.32%;另一个数字来自一位行内医生,据说以往活体移植占不到5%,2007年上升至15%至20%,2008年迅速超过一半。联想到胡杰的遭遇,说明地下器官威逼利诱与涉事医院把关不严甚至是诅咒为虐,才是这类事件的核心所在。
造成这种事件的最根本原因,是“金钱乱舞”在作祟。那些地下的黑心交易,硬是把医院变成了天使与魔鬼共舞的舞台,“没有更多手段”的背后,分明是把拯救重病患者与非法剥夺他人健康权益混淆起来,演绎的却是丧尽天良、道德沦丧殆尽的魔鬼之音。
国家明令禁止人体器官不得买卖。如果说以前这种非法交易没有入罪难以遏制,那么今年全国两会人大代表、浙江新光控股集团董事长周晓光建议在刑法中增设“人体器官买卖罪”,使此类犯罪现象得到有效的遏制,为何还会上演“人活着肾没了”人间悲剧?说到底,还是相关部门在这类问题的管控上存在着空挡。
胡杰的“肾没了”,并没有什么专业的“内线”引导,而是器官买卖的非法途径公开化,他只是简单凭着“卖肾网”等非法广告以门户网站的个人空间或博客、小网站为主要发布的渠道,掉进了卖肾的魔窟。请问,网站审核效力何在?而长良医院手术大夫何以“顺利”摘除胡杰的左肾,难道院方能说监管到位、没有参与?显然是难辞其咎。据报道,长良医院此前曾因此被举报过,但全因“没有更多手段”而不了了之。
对于胡杰的悲惨遭遇,我们虽然哀其不幸,但更欣喜怒而抗争。他以个人的恐怖经历和血淋淋的教训站出来现身说法,是在可喜可贺。而在可喜可贺的同时,“人活着肾没了”到底谁之罪,难道不令人警醒吗?现在,司法部门在顺藤摸瓜调查此事,我们有理由相信会法办真凶,但这种事后的制裁能否变为事前的政府监管、医院严查、司法监督,不再上演胡杰式的悲剧,不正是人们所期待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