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淄博12月13日讯 今天,记者从张店区住建局了解到,为做好岁末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张店区出台清欠政策:对于恶意欠薪企业,将在投标时扣分,并交双倍4%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方可领取施工许可证。对恶意欠薪企业,整改不到位又发生新的拖欠问题的,责令2012年停业整顿。
据了解,为做好今年的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张店区住建局要求对于违法、非法及存在重大拖欠隐患的工程,视隐患情况给予合理的整改期限,整改合格后方可开工建设。对那些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久拖不决,因拖欠工资引发不良事件的,要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凡是再发生新的拖欠问题的,一经查实,一律责令其在2012年停业整顿。
同时,住建部门也会在资质审查、招投标上提高企业准入门槛。对不讲诚信,恶意欠薪克扣民工工资的单位,一律按相关规定顶格处理。被市区列为清欠工作重点监控企业的,在投标时予以扣分处理。中标后施工单位必须在建设单位交纳工程款2%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后,再重复交纳工程款2%,方可领取施工许可证。此举从经济上加大了恶意欠薪企业的运行成本。
对于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和包工头,各部门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有拖欠行为的企业将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公开通报,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