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3585000热线12月18日讯 只因代理商拖欠工资,营业员从商场专柜里拿走了价值数万元的衣服。本来很普通的一起劳资纠纷,却因为售货员的一时冲动,使问题复杂化了。今天上午,张女士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特殊的讨薪经历。“我是从去年开始在商场上班的,最早是在另一个女装专柜。”张女士告诉记者,她工作前与商场签订了一个协议,大体内容是商场安排她在某专柜做销售员,工资由专柜品牌代理商支付,“没有劳动合同,协议里写着代理品牌的名字,最后协议也都交给商场了,我们手里没有。”
今年5月,张女士和另外2名销售员被安排到一个名为“珂罗蒂雅”的专柜。照例,她们又与商场签订了一份协议。“8月15日应该发工资,可是一直拖着没发,我们就联系代理商,结果对方仍然一直拖。”张女士告诉记者,她在该专柜工作的最初2个月工资都是由代理商发的,直到9月,有3名销售员共计6000多元的工资未能拿到。
10月中旬,迟迟拿不到工资的张女士和同事从专柜拿走了17件衣服,合计市场价6万元左右。“我们也是没办法,后来意识到这样做确实不好,我们就把衣服交到了派出所。”张女士告诉记者,“后来负责管理我们的女正装部李经理叫我们去派出所调解,代理商也去了,结果问题还是没解决。”
目前,这3名售货员已先后离开了商场。
今天下午,记者联系到该商场女正装部的李经理,对方表示,目前衣服仍在派出所,他们一直在努力协调解决此事,无奈代理商始终联系不上,致使问题至今得不到解决。下午晚些时候,记者联系到了该品牌代理商于女士,记者说出张女士等3名售货员的姓名,对方先是声称不认识,随后又说,“从来没有雇佣关系,你找我也找不着,只能找商场。”
山东柳泉律师事务所的邵红梅律师分析称,这本来是一起很简单的劳动合同纠纷,“不管是商场还是代理商,其中肯定有一方与张女士产生了劳动合同关系,具体是哪一方要看协议是如何规定的,拖欠工资是不对的,张女士后来的行为也不对,如果工资一直要不回,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提请劳动仲裁。”邵律师同时指出,张女士等人拿走衣服的行为十分不可取。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