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铁路局13日发布公告,自2月17日起执行新的车票预售期,车站售票窗口、代售点、自动售票窗口预售期由此前的6天或8天调整为10天,互联网售票、电话订票预售期不变。
根据济南铁路局公告,自2月17日起,车站售票窗口、代售点、自动售票窗口预售期调整为10天(含当日),起售时间为济南、济南东、济南西、青岛站12:00,其余车站15:00。此前,代售点及济南、青岛、淄博、潍坊站自助售票机以及其他车站提前8天售票,济南、青岛、淄博、潍坊站其他窗口提前6天售票。
互联网售票、电话订票继续实行同步优先,预售期为12天。互联网售票、电话订票的售票时间为每日7:00-23:00。电话订票办理4-12日内的车票,12:00前预订的,订单保留至当日24:00;12:00后预订的,订单保留至次日12:00。(吴荣欣张 健)(完)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