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按照国家局和省局有关要求,我市决定从即日起至6月底,组织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
记者了解到,本次集中整治行动对全市所有药品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整治未严格按照处方和工艺规程进行生产,物料平衡存在问题,或生产过程存在偷工减料;擅自接受药品委托加工或存在出租厂房设备;原料来源把关不严,以化工原料代替经批准的原料药,以质量低劣药材代替合格药材,购买质量无法保证的提取物生产制剂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药品批发企业重点整治“挂靠经营”、“走票”、出租、转让证照;购销药品对购销方资质不审查或审查不严格行为;购销药品不验收、不入库,药品经营存在体外循环;对购销票据、记录审核不严格,购销资金和票据流向不一致,增值税票与购销记录、药品实物不一致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药品零售企业重点整治进货来源审查不严,供货方资质档案不健全,从非法渠道进货,特别是通过互联网购进假药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药品的销售去向不清,销售凭证不健全;购销票据与实物不符,购销票据和记录不真实;超方式、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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