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将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对劳务派遣的规范管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这预示着社会关注的劳务派遣滥用的问题有望得到整治。
副教授也变成劳务派遣工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李滨生透露,全国总工会的一项调研报告显示,2011年全国劳务派遣工已达到6000多万人,约占城镇就业人员的20%。而在一年前,这个数字是2700万人。劳务派遣主要集中在公有制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在有稳定需要的工作岗位上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用人多却不规范,容易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李滨生说。
“劳务派遣走了岔道,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全国人大代表、解放军5311厂机械光学加工车间车工班班长程军荣说。这两年他收到很多农民工的来信来电,多数人反映的问题都源于劳务派遣,“本应该享受的劳动权益得不到保障,遇到工伤事故等纠纷,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互相推诿。”
程军荣表示,按照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工应定位于临时性、辅助性、可替代性的岗位,而在实际操作中,这部分群体逐渐被演化成一些长久性、重要性岗位,成为主力队伍。但“正规军”享有的权益他们却没有。
而让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原主席王晓龙感到震惊的是,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被滥用,一些学校、科研单位也在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王晓龙说,个别高校甚至对博士学历以下的新进教师一律实行派遣制,“人才派遣”让讲师、副教授也变成“劳务派遣工”。
“一年一签”为裁人
开了方便之门
福利待遇普遍较低是劳务派遣工权益实现的最大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重庆市副主委杜黎明说,调查显示,派遣工和正式工收入差距少则30%,多则数倍。杜黎明认为,派遣工和用人单位的话语权和议价能力严重不对称,影响了其收入提升。
代表委员们关注劳务派遣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派遣工的劳动经济权益与民主政治权利实现程度低。
王晓龙委员说,劳务派遣向高校教学科研一线等重要岗位蔓延,但这些派遣制教师普遍工资水平偏低,不能参与干部选拔,工作再出色,也很难获得晋升机会;缺少业务进修的机会,多数不能在学校评职称,通过社会机构评上职称的,其退休金也无法与职称挂钩。
企业为何刻意选用劳务派遣工?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长王荣华分析,是用人单位为了消解因《劳动合同法》实施而产生的“劳动关系刚性化”的不利影响。如该法规定,单位与员工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第三次就要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同时,对于劳动合同的解除规定得比较严格,导致实际操作中解雇员工难度很大。而不少单位为了降低用工成本、保持在用工方面的主动地位,往往选用劳务派遣工。由此一来,派遣合同签订期限短的问题显得尤为突出,其中一年及以下合同的数量在30%以上。
让劳务派遣回归本位
全国人大代表、临清三和纺织集团董事长宛秋生认为,规范劳务派遣,首先应对“三性”作出明确界定,以明确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但何为“临时性”、 “辅助性”、“替代性”?《劳动合同法》未作明确界定,且未对不属此“三性”的工作岗位使用派遣员工作禁止性规定。而后制定的《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也未作明确界定。
王荣华代表说,鉴于目前“劳动关系刚性化”的弊端,建议对《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解除的规定作必要和恰当的调整,适度降低“劳动关系刚性化”。比如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约定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条件的范围作适当扩充,而一旦约定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可终止。
李滨生委员建议,应加强对劳务派遣公司的资质管理,通过立法提高劳务派遣市场的准入条件。
(本报北京3月1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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