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南京4月5日消息 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县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涉案金额高达1.9亿元的重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赣榆县余旺理财投资有限公司罚金50万元,判处被告人朱小波、张守标、孟庆渠、李富德、宋忠岭、孙加荣、仲伟迎、孙小东、孙传彩、陈磊十人一年十个月至四年不等刑期,并处5万至10万元的罚金,同时判决继续追缴未收回款项。
法院经审理查明:赣榆县余旺理财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8月30日。自2009年以来,以月息2分的高息,向公众吸收巨额存款,非法吸收存款、发放贷款遍及南京、徐州、连云港、盐城、淮安、宿迁及山东日照、临沂等地区。截止2010年3月6日,该公司共非法吸收存款191033150元,涉及2532人,扣除存款时支付的利息8752720元,尚有182280430元没有兑付。截止2011年6月30日,共计追回涉案资金129661630元,尚有5261.88万元没有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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